2025年8月30日,銀川交警興慶區(qū)一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白色小型汽車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在路邊后,用紙板故意遮擋號牌。
監(jiān)控畫面顯示,駕駛員朱某某在將車輛停靠在路邊后,從車輛后備箱中拿出一塊紙板貼在車輛前號牌處。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在文苑西巷鳳凰花園小區(qū)門前路段,民警一眼便發(fā)現了這輛遮擋號牌的小型轎車。民警立即現場取證,并聯(lián)系車主到場處理。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朱某某表示自己是臨時停車,為了躲避電子監(jiān)控抓拍,便想到了遮擋號牌的辦法,沒想到被現場查獲。
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依法對駕駛員朱某某駕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將車牌恢復原貌。
銀川交警提醒:機動車號牌不可故意遮擋、污損,應保持號牌清晰、完整,遵守交規(guī),安全出行。(興慶區(qū)交警一大隊)